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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”丁明眉拿过她的手机和电板。
“谢谢。”
这一声谢谢说出来,声音平静,仿佛在极力克制情绪。三个人这才看见凌夙的脸,满脸的水珠子,说不清楚是冷汗还是泪水,也许是有泪水的,毕竟那眼眶亮盈盈的,泛着水光。
秋老虎的天,热浪翻滚,凌夙又抹了一把脸,长发被汗濡湿,贴在额际,整个人像落了水的鸡子,狼狈不堪。
“夙夙,到底怎么了?”
凌夙不肯回答,她接过装好的手机,打开软件,却总是闪退,怎么都登陆不进去,大约是刚才那一下子摔狠了吧。
她抬起头来,看着室友,终于开口求助:“能不能麻烦你们哪位,帮我订张机票回老家,要今天的,越快越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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苑崇周包了一整个西餐厅,鲜花选的是向日葵,花店老板说他不够浪漫,女孩子都喜欢红玫瑰,约会怎么能送向日葵。
他笑一笑,向日葵花期长、开得又盛,长长久久,讨个吉利罢了。
这家西餐厅非常有名,据说很多情侣在这里吃了一顿,回去之后就修成正果了。他早就想带她来的,无奈之前两个人浓情蜜意,每天只想腻在一起,并不想出门吃饭,毕竟饭店人多,出门去看人头攒动,还不如在家呆着舒服。
小提琴师拉的曲子是卡农,他选的。此起彼伏、连绵不绝的音律,复调音乐的一种,一个声部的曲调自始至终追逐着另一个声部,循环往复、声声不息,直到最后融合在一起,永不分离。
缠绵缱绻的音乐,就像两个人至死不渝。
也是讨个吉利。
他坐在暖黄色的灯光里等她,掐着点看时间,他并没提前约她,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才能称之为惊喜,反正她每天的生活都差不多,上学、兼职,能有什么特别,就是临时喊,也是来得及的。
到了点,结果却在他意料之。
凌夙的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,等了二十分钟再打,仍旧是关机。苑崇周等得不耐烦,给秦禹康拨了一通电话,这才知道她有急事,已经赶回老家了。
侍者见他整晚等在角落里,身形落寞的很,便主动上前询问是否还需要服务。
“不用了。你把这些都收了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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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夙赶到夙县第一人民医院的时候,已经是凌晨三点,飞机只能到巴州市,晚上没有去县里的大巴,只能自己打车回去。
凌夙到了梁露今天说明的那间病房,站在门外,大气都不敢出,并不敢进去。
房间里有女人嘶嚎的声音,还有男人低沉的怒吼,夹杂着护工劝解的话语,吵嚷嚣乱,让人头疼欲裂。忽地又听见里面一声叫喊:“大家一起死了才好!”,接着便是噼里啪啦东西摔在地上的声音,水瓶砸在地上,砰地一声砸个稀巴烂,又是轰地一声,像是桌子被掀翻在地上。
“你不死,你不敢死,我去死,让我死了吧!”
“咚”的一声,像是身体撞在墙壁上的声音,另一个压抑的男声响起来:“你要闹到什么时候?!疯婆娘,给老子醒醒!”
“我就是疯了!你把我儿子还给我!把我儿子还给我!我要我儿子!我要我儿子!”
“闹有什么用?!我不想他好好活着吗?这么多年了!你就不能接受现实吗?!”
凌夙听得喉中哽咽,推开门便走进去,走了几步,站在房间里,声音低低的,像蚊蚋:“叔叔,阿姨。对不起,我来晚了。”
梁远山回头见到她,先是一惊,马上反应过来,急喊道:“快出去!”
已经来不及了。
那被梁远山制在墙角的女人,双眼猩红,头发乱蓬蓬的像一团稻草,衣不蔽体,见了凌夙就像见了仇人,猛地一脚踹开比她自己壮两倍的大汉,飓风一样向凌夙奔过来,一手掐住凌夙的脖子,另一手再叠加上去,力气大到整个手背都筋骨爆裂,像是快要蹦出来。
那女人口中念念有词,翻来倒去地只说一句话:“还我儿子!还我儿子!还我儿子!”
凌夙被她掐的白眼珠子都翻了出来,两手挠在墙上,留下一条条指甲痕,口中呜呜地想喘气,却上气接不了下气,那铁掌钳在她喉管上,渐渐地把她举高,她双脚一时离了地面,腾了空直挣扎,却是徒劳无功罢了。
濒死之际,脑子里竟然只有那张脸,朝夕相处地对着他一个多月,此时此刻,脑海里能想起来的竟然只有他。
这样…这样也好。要是死了,她对他,也就不用再挣扎了。